最討厭吃藜麥的 stanley 唯獨喜愛藜麥湯。按他要求,今天做了,耕種勞動完畢,回到家中,原來,他已吃了三文治,這個湯,要留待明天。
據說先將藜麥發芽,營養價值更高,因為你吃的是一棵植物而不是種子。做法也很簡單: 用水泡浸12 小時,倒去水,只放小份水,只要足夠讓它保持濕度。接著的兩日也要保持濕度,每隔數小時換一次水,直至見到芽。
1/2碗 火腿粒 (金華或西班牙 serrano)
1 隻雞, 留起 雞腿後下
2根西芹,切粒
1個洋蔥,切粒
1個 薯仔,切粒
鍋內放雞,加水蓋過,加熱至水滾,多煮2分鐘去血汚,取出洗淨。
已處理好的雞,放入鍋中,加水12杯、西芹粒、洋蔥粒煮2小時,拿去雞骨、肉,加薯仔粒、藜麥煮15分鐘,加後下的雞腿,多煮5分鐘,雞腿去骨拆肉切小塊。如有需要放鹽調味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